屋宇署放假 承建商鬼祟開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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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发表于:  来源: 都市日报
摘要:根據現行條例, 一般面積10平方米以下招牌,屬小型招牌,須由合格承建商安裝,但無需向屋宇署申請,不需「入則」審批。此外,對於招牌安裝還有其他規定,例如離地不得少於3.5米。然而,規定在2010年實施,

根據現行條例, 一般面積10平方米以下招牌,屬小型招牌,須由合格承建商安裝,但無需向屋宇署申請,不需「入則」審批。此外,對於招牌安裝還有其他規定,例如離地不得少於3.5米。然而,規定在2010年實施,只規管該年後的「新造招牌」,有不良承辦工程公司「偷雞」安裝,然後扮2010年前已有的舊招牌,避過監管。

60多歲的楊先生在旺角新填地街一舊樓單位居住30多年,面對區內「白熱化」的新造違例招牌問題,他怨聲載道。去年5月1日勞動節假期,當天他外出,然而晚上折返時,大廈外牆身已多了一塊4米乘半米大的招牌,他馬上報警,並在之後的工作天向屋宇署舉報,豈料屋宇署接獲舉報後,反問他有何證據證明該招牌新造。如是者,事件糾纏至今未解決。

屋宇署說無法證明新造

類似楊先生的遭遇,各區比比皆是,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指每天都接獲投訴:「當局係有指引規管新造小型招牌,但點監管?屋宇署每次接到投訴後,都話冇資料證明被投訴招牌是新造。」

屋宇署發言人稱,接獲市民舉報後,會按實際情況派員視察,並根據由過往舉報及巡查記錄組成的資料庫,以及現場環境證據,決定違例招牌是否新造,再按政策跟進。

然而,許德亮指屋宇署根本沒有具體小型招牌資料庫,每次接到市民投訴稱有人裝上新造招牌時,均當舊招牌處理。許德亮認為,當局應不論大小型招牌都採取登記制度,杜絕渾水摸魚。「每個新招牌有個編號寫明幾時裝,就冇得呃!屋宇署追查起嚟都容易啲,唔似而家冇記錄,唔知點搞。」

假日偷雞裝根本無人理

目前,合格招牌承建商在各區都有,旺角、深水埗因「架步」多,承建商亦特別多,往往趁假日在區內安裝招牌,裝一個招牌大約只需2個鐘。

記者以顧客身份,向旺角山東街一間招牌承建商查詢,對方稱裝招牌連工包裝,由萬多元至數萬元不等。當問及需否向屋宇署入紙申請時,對方理直氣壯說:「咩屋宇署啫!唔使㗎,我話裝到就裝到,唔使擔心!」之後不停催促記者交出地址,務求盡早完成交易。

許德亮說,除非承建商安裝違例招牌時「斷正」,屋宇署才會即時發出清拆通知,否則,若然已完工才有人向屋宇署舉報,普遍當舊招牌要等數年才寬容處理。「咁就解釋咗點解承建商經常喺夜晚、假期、周六或周日裝違例招牌啦,因為呢啲時間,屋宇署冇人返工,唔會『斷正』。」

「孤兒」招牌業主善後

根據現行《建築物條例》,屋宇署對違例招牌採取行動時,主要控告招牌持有者,並向他們發勸喻信、警告信,以及清拆通知等。名義上大廈業主不用負上責任,故此,一般商戶安裝招牌時不會事先取得業主同意,但有業主反映,現今商戶易手速度快,大部分離場時不拆除招牌,形成業主日後有機會承擔當招牌日久失修塌下或發生意外的刑責。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說:「油尖旺好多呢啲『孤兒』招牌,日久失修搖搖欲墜,業主搵我向屋宇署反映,但政策係呢類招牌冇即時危險,排喺好後嘅清拆名單中,業主就日日驚招牌跌落街揹刑責,所以政府應考慮立法喺裝招牌前必須加入業主同意條款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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